近日,遼寧一貧困縣縣委書記被曝違規(guī)坐150萬元豪車,并套用武警部隊假車牌。涉事官員回應稱,車輛是從朋友處借的,后來感覺不太合適已退還,軍牌系臨時工司機所套用,事發(fā)后司機已主動辭職。(新華網(wǎng)4月22日)
又是一個臨時工攤上事了,為什么受傷的總是臨時工?當危機出現(xiàn)的時候,我們真正要做的不是“捂蓋子”、花錢“刪帖子”、忙著舒緩群眾的情緒,這無疑是本末倒置的做法,所謂的捂蓋子恰恰是與危機公關背道而馳的道路。”“秀”出來的危機公關不是、也成不了真正的“丑聞消音器”。錯誤發(fā)生后,首先想到的不是勇于承認錯誤,認真改正錯誤,而是以錯誤掩蓋錯誤,或者企圖用紙包住火,能藏著就藏著,能掖著就掖著;或者不惜代價“刪帖”、“公關”,企圖在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阻斷傳播;或者像“河南航空”那樣,緊急更名,蜥蜴斷尾,金蟬脫殼,試圖把責任推個一干二凈;或者做個“厚皮鱷魚”,任你刀砍針刺,我自巋然不動,幻想躲過這陣,自然雨過天晴。方法用盡的背后,卻是對“危機公關”的嚴重誤讀。
著名足球教練米盧曾說過“態(tài)度決定一切”在危機事件的處理上,態(tài)度比方法更重要。如果態(tài)度過關,方法就算有所欠缺也會挽回損失;而態(tài)度不好,即便再好的方法也難以挽回民心。畢竟,現(xiàn)在已不是那個萬民噤聲的年代,公眾的權利意識已經(jīng)覺醒。欺哄瞞騙終究難以得逞,也必定會為這種踐踏社會責任底線的行為付出代價。
在面對危機公關,政府公信力受到挑戰(zhàn)時,要加強內(nèi)部隊伍建設,保持隊伍的純潔性,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先,站在人民群眾的角度處理問題,及時準確的公布事件真相,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,進行積極有效的溝通,(文章由上海公關公司整理編輯),保障公眾的知情權,從根本上杜絕公信危機的發(fā)生。在事件發(fā)生后應及時查明真相并公布于眾,滿足公眾對真相的渴求,防止各類謠言的滋生和傳播,樹立正面的可信良好形象。同時,也可以利用網(wǎng)絡媒體與公眾進行溝通,產(chǎn)生歸屬感和認同感,平復公眾不平,爭取理解和支持。
在面對公關危機,政府公信力受到挑戰(zhàn)時,要加強內(nèi)部隊伍建設,保持隊伍的純潔性,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先,站在人民群眾的角度處理問題,及時準確的公布事件真相,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,進行積極有效的溝通,保障公眾的知情權,從根本上杜絕公信危機的發(fā)生。
|